收干股"借"巨款的国土部副司长原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长温明炬案标本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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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阿宁.收干股"借"巨款的国土部副司长原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长温明炬案标本解析[J].检察风云,2011(12):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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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阿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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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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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2月25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国土部调查处处长、地籍管理司副司长温明炬有期徒刑十二年。温明炬,辽宁省盖县人,生于1963年,早年毕业于阜新矿院,后任职国家土地管理局,1998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成立国土资源部。2006年,温明炬开始担任该部副司长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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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部 地籍管理 副司长 “借”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测绘局 土地管理局 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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