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情人的敲诈
引用本文:严爱华.情人的敲诈[J].检察风云,2011(12):48-49.
作者姓名:严爱华
作者单位:不详
摘    要:新闻背景一对有家室的男女,在一次家长会上相遇,成了情人。两年后,陶怡内心承受不住对丈夫的愧疚,向对方提出分手。迟焕在苦苦挽留不成后,便以补偿精神损失费为由,向陶怡索得人民币1.3万元,并采取威胁手段先后敲得人民币8.5万元,直至陶怡与丈夫向公安机关报警而案发。日前,奉贤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迟焕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关 键 词:情人  精神损失费  敲诈勒索罪  新闻背景  威胁手段  公安机关  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