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我国居住权立法不具有可行性
引用本文:王红五,章鸿.论我国居住权立法不具有可行性[J].台声,2005(6).
作者姓名:王红五  章鸿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后为法、德等欧陆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所承袭。在西法东渐的过程中曾一度中断,而我国物权法草案中却规定了居住权,将其作为用益物权之一种,引起学者的争议。本文主要探讨了居住权立法在我国不具有可行性的四种原因。

关 键 词:居住权  人役权  用益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