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华法系与印度法系、伊斯兰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五大法系是曾经影响世界不同地区和国家法律发展史的主要法系。 就某一个国家和地区来说,法系的形成都大大晚于法律的产生,但由于民族、社会以及地理等方面的原因,法系的某些特点,往往在这些国家最初的法律中就已经显现了。这就使我们对法系的研究,不得不通过对法律的具体分析来进行。就中华法系来说,只有具体研究中国历史上各朝代的法律制度,才能准确把握其特点。 目前,在史学界和法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中国奴隶制的国家和法律形成于夏代。关于夏代的法律,史籍中只有一些零星记载,如:《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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