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玉米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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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志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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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案件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十日晚十一时许,犯罪嫌疑人车海军、蔡贵杰先后两次窜至长春火车站九十二铁路专用线,用斧头砸开道线上一节货车车门,从车上盗窃玉米二十七袋,经估价,总价值二千八百余元,其中,第一次盗窃六袋,价值六百二十余元,被牟海军藏在家中。第二次盗窃二十一袋,赃物被二人抬到路基下2至5米远时,被铁路押运员发现,后赃物被全部缴回,二犯罪嫌疑人案发后不久被抓获。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牟海军、蔡贵杰已构成盗窃既遂,应批准逮捕,其理由是:1、二犯罪嫌疑人二次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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