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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学习”的郭学习
作者姓名:范富文
摘    要:正2017年12月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邳州市丰县县长郭学习受贿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决定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郭学习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以腐败官员为师郭学习是土生土长的邳州人,又在邳州任职多年,他常以自己名为"学习"而自豪,动辄把"学习"二字挂在嘴边。大学毕业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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