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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民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引用本文:李乐平. 论我国公民社会保障权的实现[J]. 实事求是, 2008, 200(1): 64-66
作者姓名:李乐平
作者单位:广西玉林师范学院,政法系,广西,玉林,537000
摘    要: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过程,本质上是公民社会保障权的实现过程。实现公民社会保障权,应该做到:在宪法中更加明确规定公民的社会保障权;加快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进程;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实现社会保险的跨越发展;建立完整的社会救助网络;加速福利社会化,消除“福利腐败”;重视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补充保障的作用;完善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和司法救济。

关 键 词: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权  实现
文章编号:1003-4641(2008)01-0064-03

Safeguard the Citizens'''' Right of Social Security in China
LI Leping. Safeguard the Citizens'''' Right of Social Security in China[J]. Seek Truth From Facts, 2008, 200(1): 64-66
Authors:LI Lep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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