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入世”的职能定位和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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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加明. 政府“入世”的职能定位和对策[J]. 行政与法, 2003, 0(2): 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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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加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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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济南,25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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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WTO协议是一部完整的调整成员国之间经贸关系的国际法,其基本规则要求任何成员国的法律规范如果和WTO规则有抵触,则要在抵触的范围内排斥该成员国法律规范的适用而优先适用WTO规则。从适应WTO规则的要求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来看,政府职能转变还远没有到位,政府管理中的“错位”、“越位”、“缺位”的问题仍十分严重。我国政府尽快掌握WTO的基本规则,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中国在“入市”谈判时所作的承诺,对政府职能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变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创新,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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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入世 职能定位 对策 |
文章编号: | 1007-8207(2003)02-0016-03 |
修稿时间: | 2002-08-31 |
On the government function orientation and countermeasure after joining W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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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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