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卖淫犯罪的疑难问题新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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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泽刚,肖中华.有关卖淫犯罪的疑难问题新探[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5(6):5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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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泽刚 肖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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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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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我国刑法分则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专节规定的一类犯罪。在这类犯罪中,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罪质的差异应该在司法中得到体现,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仍然要严格遵循刑法的基本原理,区别罪与非罪,而将同性性交易作为这类犯罪的犯罪对象时,不能不考虑与其他刑法规范的协调。对于传播性病罪尚不宜扩展其行为方式,也不能把传播艾滋病纳入传播性病的范畴,故意传播艾滋病的刑事责任问题需要从立法上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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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卖淫犯罪 传播性病 艾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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