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紫金污染事故引发的对相关环境法律制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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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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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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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废水渗漏,造成汀江重大污染事故。此次污染事件凸现了不少环境立法和环境管理中的缺失。我国应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引入环境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制度,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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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紫金污染事故 环境法律制度 环境侵权 环境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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