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2007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0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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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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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吉林省2007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吉林省2007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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