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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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聂立泽,肖鹏. 走私罪若干疑难问题探讨[J].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3, 16(1): 8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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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立泽 肖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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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 广东广州,510275,广东广州,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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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对走私罪存在的几个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情节特别严重”包括相应的“偷逃应缴税额”,“未经处理”包括未经追究刑事责任和错误刑事追究已经被撤销两种情况,对走私罪的数罪并罚也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同时还认为立法上没有将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所列的刑法典第151条、第152条、第347条之外的普通货物、物品犯罪化是一个立法漏洞,应当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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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走私罪 犯罪认定 数罪并罚 立法完善 |
修稿时间: | 2002-11-12 |
Several Knotty Issues on Smuggling Crim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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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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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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