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退赃可以适当从宽
作者姓名:
蒋跃良
薛连清
摘 要:
退脏,是指刑事罪案的被告人在接受审查和裁判期间,由本人或其亲属代为将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或按照实际价值(以下代称案值),退激给公安、司法机关的行为。对于退赃行为,我国刑法尚无可以从宽处罚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为了鼓励被告人退赃,用以减少和弥补被害者的经济损失,对此视为酌定情节予以适当从宽处罚的。但有的则认为退赃是被告人及其亲属理所应当的,如果从宽于法无据,也有悖于罪刑相一致的原则,故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