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律师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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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长仁.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律师责任[J].天津律师,2006(3):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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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长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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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寰宇律师事务所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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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委员周永康在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赋予我国律师业光荣的历史任务和时代使命,也为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当社会需要律师承担起更为重要的职责时,律师们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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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责任 社会需要 和谐 代表大会 国务委员 时代使命 历史任务 周永康 律师业 大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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