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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律师责任
引用本文:于长仁.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律师责任[J].天津律师,2006(3):25-26.
作者姓名:于长仁
作者单位:天津寰宇律师事务所主任
摘    要:国务委员周永康在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赋予我国律师业光荣的历史任务和时代使命,也为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当社会需要律师承担起更为重要的职责时,律师们准备好了吗?

关 键 词:律师责任  社会需要  和谐  代表大会  国务委员  时代使命  历史任务  周永康  律师业  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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