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毒攻毒”要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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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成富 辛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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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一些乡村,曾作恶多端的地痞流氓,穿起了制服,戴上了大盖帽,配上了电警棍,被乡镇政府、工厂、公司的头儿们高聘为联防队员、保安人员.聘用单位得意地说,此乃“以毒攻毒”也。我以为这种“以毒攻毒”无异于扬汤止沸,饮鸠止渴。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靠的是群防群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而“以毒攻毒”无疑于养痈遗患,助纣为虐。这些“毒果’体性难移,没有强有力的专政手段,难以使其改邪归正。一些流氓团伙,因为其头子得“重用”,便倚官仗势,继续肆无忌惮地干坏事;一些流氓头子,因其靠山稳重,纵其恶之巨,令众犯跪拜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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