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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与新中国的法制建设
引用本文:赵魁浩.董必武与新中国的法制建设[J].上海党史与党建,2010(1):30-32.
作者姓名:赵魁浩
作者单位:第二军医大学人文社科部
摘    要:董必武是我党最旱提出依法治国思想的老一辈革命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他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出了法制国家观,确立了依法办事的根本原则,倡导党员干部带头守法,正确处理党政、党法关系;他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积极推动法制教育,全面推进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新中国各级政法机关,大力进行司法改革、培养政法干部。

关 键 词:董必武  法制思想  法制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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