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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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亦农.论对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的限制[J].中国检察官,2002(1):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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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亦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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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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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能不能改变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存在不同意见。有的主张,法院可以改变指控的罪名,而且不受限制。其根据是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以及高法《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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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法院 “变更指控罪名” 刑事诉讼法 检察机关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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