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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贸总协定与我国幼稚工业
引用本文:李晓岗.关贸总协定与我国幼稚工业[J].文明与宣传,1994(2).
作者姓名:李晓岗
作者单位:新华社国内部
摘    要:“复关”在即,未雨绸缪。随着关 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成 功结束,恢复我国关贸总协定 缔约国地位显得更加紧迫。当 前,各有关方面在多方面努力, 积极推动“复关”进程,以确保 我国在“多边贸易组织”(MTO)协议生效即1995年1月1日之前完成“复关”谈判。与此同时,我国“复关”后能否按照关贸总协定有关幼稚工业的保护例外条款,对国内幼稚工业进行必要的保护,也已成为现实的重要的课题摆在国人的面前。 那么,什么是幼稚工业?关贸总协定对幼稚工业有着什么样的特殊规定?我国哪些行业应当列为幼稚工业?怎佯保护我国的幼稚工业呢?本文仅就此作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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