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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受贿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两起案例为切入点
作者姓名:崔凤媚  李勇
作者单位:江苏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210004
摘    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受贿罪的必备要件,其基本的含义是受贿行为必须与职务具有关联性,但是这种关联性既包括现实具体地担当某一职务,还包括抽象的职务权限;不仅要从单纯的事实来认定,还要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地位来观察,以是否使职务的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受到侵害为参照进行价值判断。

关 键 词:构成要件  职务便利  职务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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