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清江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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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黔府函[2017]56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请求审批〈清江湖(托口水电站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6]1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清江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彷案》,由省环境保护厅另行印发),由你州会同我省相关部门配合湖南省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二、彷案》实施要坚持"防治并举、保护优先"的原则,通过工程项目实施,有效控制污染源,加快生态系统修复,促进水质稳定改善。确保到2020年,清江湖(托口水电站库区)及主要人湖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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