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及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人人口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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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2017]7号为做好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等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工程概况。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务院要求加快建设的全国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工程从西江水系向东引水至广州、深圳、东莞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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