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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的批复
摘    要:正黔府函[2017]32号省教育厅:你厅《关于建立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的请示》(黔教呈[2017]1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建立贵州健康职业学院。学院由铜仁市人民政府主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办学经费以铜仁市投入为主。二、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以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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