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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草案)》的说明
作者姓名:李鹏
作者单位:国务院 副总理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
摘    要:各位代表: 去年五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要制订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国家教育委员会经过调查研究,比较广泛地听取了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草案)》 (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力经国务院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意见,对原来的《草案》又作了修改,形成现在提交大会审议的《草案》。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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