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民事再审事由研究
作者姓名:张卫平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    要:民事再审事由应当法定化。再审的法定事由应包括 :裁判主体不合法 ,裁判依据不合法 ,违反法定程序。法定的再审事由应当明确具体 ,而且与再审的实体有直接联系。

关 键 词:民事再审  法定事由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