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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务院秘书廳關於改变國家机關公文用紙格式的通知
摘    要:1955年12月30日國务院常务会議批准將國家机關公文用纸格式規定为:一律自左而右,横排横寫,在左侧裝訂;紙的大小,一律採用16开單頁或8開双頁(約長26.5公分,寬19公分)。格式如所附式样。少數民族地區國家机關的公文用紙格式,由自治區或者有關的省人民委員会根据少數民族文字的特點,参照本通知所附式样,自行規定。中国人民解放軍的公文用紙格式,由國防部根据軍用公文特點,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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