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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    要:<正>京公法字〔2022〕1125号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初次违法慎罚的相关规定,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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