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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规范》的通知
摘    要:<正>京卫医〔2023〕8号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规范》已于2023年1月12日经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2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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