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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形成机理——基于鄂西W村的实践考察
引用本文:易柳.“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形成机理——基于鄂西W村的实践考察[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23(2):20-27.
作者姓名:易柳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2022年度青年项目“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湖南经验与优化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2YBQ102);
摘    要:“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治理有效的重要途径。从马克思主义的内外因理论出发,结合鄂西W村“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形成的地方实践,探索“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形成机理,可以发现“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形成实际上是乡村社会内部发展需求的内因与外缘之间互动互构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而言,自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即乡村自身发展需求是内因;党委政府领导、社会力量参与是外缘。未来促进“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提质增效,需遵循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的基本原理,即党委政府领导与社会力量参与须因地制宜契合乡村社会自身发展的内部需求,才能够真正解决乡村治理面临的新问题。

关 键 词:“三治融合”  乡村治理体系  内因外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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