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社区着力"四个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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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凯.建设和谐社区着力"四个必须"[J].中国民政,2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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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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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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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建设和谐社区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作为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抓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2005年全市开展了基层建设年活动.200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配套制订了<和谐社区标准体系>.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力度实施.在城区,市内四区和谐社区建设快速健康发展.在城郊,以黄岛区为样板的城郊社区建设整体推进、稳步提高.在农村,以胶南市为示范的农村社区建设在全国率先启动.和谐社区建设齐头并进,协调发展.回顾和总结青岛市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的实践,我们感到,在抓和谐社区建设中,要着力于做到"四个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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