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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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6月26日下午对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报请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修正案草案符合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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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修正案 立法会 法律委员会 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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