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自治与城市居民自治的法制建设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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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迎辉 邓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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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研究中心;辽宁行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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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论是村民自治还是居民自治已初步形成包括国家、地方和社区等层面的法制体系,这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法制基础。但由于村民自治同居民自治的法制建设形成和发展的动因不同,两者要解决的课题及侧重点也有所差别。适应形势的需要,当下农村村民自治法制建设的重点在于社区层面的制度建设;而城市居民自治法制建设的重点则在于国家层面的制度建设,着重要加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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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民自治 居民自治 法制建设 比较 |
文章编号: | 1001-4527(2007)03-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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