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刑事案件证人拒证权制度——以新《刑事诉讼法》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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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永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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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上海20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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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上海市曙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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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特定情形下证人的拒证权,是反对强迫自证己罪、维护特定社会关系等现代人权和宪政思想在诉讼中的重要体现,也是诉讼民主化、文明化和我国优秀法律传统的必然要求。这是因为,追究犯罪活动虽然是刑事诉讼的目的,但并不是唯一目的。我国追求案件客观真相、强调实体正义的观念应当改变,尤其是在新《刑事诉讼法》对拒证权加以明确规定的情形下,立法者应当借鉴历史传统和境外拒证权的合理内核,制定符合国情的拒证权制度,以完善新《刑事诉讼法》对拒证权规定的不足,保障拒证权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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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证人 拒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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