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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暂不调整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过渡比例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精神,从2008年4月1日起,本市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确定为3322元,比上年提高314元。凡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单位与职工将按照新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关 键 词:基数确定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缴费工资基数  社会保险费  标准  社保  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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