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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家解忧
引用本文:
吴卫义,刘洁.泸家解忧[J].法律与生活,2010(9):60-60.
作者姓名:
吴卫义
刘洁
作者单位:
上海泸家律师事务所
摘 要:
我的困扰: 我和我的老公都是湖北人,2005年我们登记结婚,婚后,一起到东莞打工,直到2008年,后来,经过朋友的介绍,我到上海工作,我的老公还在东莞工作,现在,我和他提出离婚,但他不同意,我想要到法院起诉,在上海起诉可以吗?
关 键 词:
2008年
湖北人
东莞
上海
起诉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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