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泸家解忧
引用本文:吴卫义,刘洁.泸家解忧[J].法律与生活,2010(9):60-60.
作者姓名:吴卫义  刘洁
作者单位:上海泸家律师事务所
摘    要:我的困扰: 我和我的老公都是湖北人,2005年我们登记结婚,婚后,一起到东莞打工,直到2008年,后来,经过朋友的介绍,我到上海工作,我的老公还在东莞工作,现在,我和他提出离婚,但他不同意,我想要到法院起诉,在上海起诉可以吗?

关 键 词:2008年  湖北人  东莞  上海  起诉  法院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