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收取的“劳务费”──析收受礼金与兼职取酬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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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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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纪委审理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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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沈方明,1970年入党,1994年任某市林业局党委书记。1994年3月,市林业局成立了林业发展协调委员会(简称林协会),沈方明兼任该会常务理事会会长。林协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林业局的综合处,处长华云兼任常务理事会副会长、秘书长,两个副处长分别兼任副秘书长和服务部部长。1994年5月,为弥补经费不足,林协会又注册成立了林海开发咨询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林海公司),华云兼公司经理,两个副处长兼副经理。林海公司成立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并报请沈方明批准,决定按月发给公司三位经理兼职费。1994年底,华云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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