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你敢不敢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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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锲夫.遗失物,你敢不敢捡?[J].公民导刊,2011(4):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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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锲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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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张某在停车场捡拾王女士钻戒的过程,被停车场的摄像头记录了下来。虽然张某以"随手扔掉了,无法返还"为由拒绝赔偿,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判令张某赔偿王女士钻戒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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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拾得遗失物 拾得人 物权法 权利人 善意取得 重大过失 所有权 保管 最优选择 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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