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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你敢不敢捡?
引用本文:王锲夫.遗失物,你敢不敢捡?[J].公民导刊,2011(4):36-37.
作者姓名:王锲夫
摘    要:张某在停车场捡拾王女士钻戒的过程,被停车场的摄像头记录了下来。虽然张某以"随手扔掉了,无法返还"为由拒绝赔偿,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判令张某赔偿王女士钻戒损失。

关 键 词:拾得遗失物  拾得人  物权法  权利人  善意取得  重大过失  所有权  保管  最优选择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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