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档案局“关于旧政权档案集中保管的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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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将国务院批转国家档案局"关于旧政权档案集中保管的意见"转发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盼研究执行。一、凡保存有中央一级机关的旧政权档案,除直接和北京明清档案馆、南京史料整理处直接联系根据计划集中外,并同时函告我厅,以备查考。二、凡保存有省一级旧政权机关的档案仍由原保管单位暂时保存,待省档案馆建成后,再行通知各单位集中。三、县一级旧政权机关的档案,凡已建立县档案馆的,可以移交给县档案馆,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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