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规范超期服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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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玉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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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马山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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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多年来,我们民政部门在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超期服役的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需凭部队团以上单位的证明才发给。但是,这个制度在实践中由于不尽完善和规范,致使超期服役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不能如期发放,既挫伤了超期服役义务兵及其家属的积极性,又增加了民政部门许多工作量,有的超期义务兵家属甚至多次到政府机关上访,造成许多不必要的矛盾和误会。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部队和地方政府完善和规范各种制度。从地方政府方面来说,一是要广泛宣传挥人抚恤优待条励和上级有关法规,取得军人家属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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