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
| |
作者单位: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中国科学院教育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科研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领导小组,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一九九○年十月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行规定》,批准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行规定实施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