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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伪劣种子案件办理及思考——以刘某某销售伪劣种子案件办理为视角
作者姓名:潘泽
作者单位: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摘    要:种业安全关系粮食安全和农业持续发展。检察机关在办理刘某某销售伪劣种子案中,注重完善证据链条,准确认定犯罪事实;敦促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最大限度保护农民的权益;加强以案释法,强化宣传教育,达到很好的办案效果。在办理类似案件时,检察机关应准确适用法律,科学认定伪劣种子及生产损失,加强部门联动,共同维护种业安全。

关 键 词:伪劣种子  损失鉴定  退回补充侦查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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