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风险预防理念提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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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莉萍,陈静.环境公益诉讼风险预防理念提倡[J].中国检察官,2022(19):6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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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莉萍 陈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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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2.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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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问题呈现出的跨时间性、跨空间性及损害的难修复性,决定了环境公益诉讼必须发挥预防性司法救济功能,理顺环境公益诉讼风险预防理念合理性的内在逻辑,并在实践制度层面对这一理念有所关照。具言之,基于风险预防理念,环境公益诉讼应实现以下突破:以一般人理性与专业意见相结合判断环境风险;增设中止请求、禁止令以丰富救济手段;设置诉前通知程序以强化诉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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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公益诉讼 风险预防 诉讼理念 司法能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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