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巡回”检察模式下罪犯申诉权利的保障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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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磊,赵晓蕾.“派驻+巡回”检察模式下罪犯申诉权利的保障完善[J].中国检察官,2022(21):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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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磊 赵晓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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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检察院;2.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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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强化监狱检察对罪犯申诉权的保障功能,是在深化监狱巡回检察背景下,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维护罪犯合法权益的题中之义,也是发现和纠正冤错案件的重要途径。目前,监狱检察在罪犯申诉权的保障方面还存在对申诉处置简单、观念落后、申诉法制教育和情绪疏导不到位等不足。可通过加强罪犯申诉维权法治教育、完善申诉专项巡回检察制度、建立罪犯申诉大数据分析库、健全获得律师帮助等方式,以能动履职完善监狱检察对罪犯申诉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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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犯申诉权 监狱检察 巡回检察 能动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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