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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企业在湄公河流域国家的发展合作
引用本文:任欣霖,孔建勋.中资企业在湄公河流域国家的发展合作[J].东南亚研究,2022(4):129-152+157-158.
作者姓名:任欣霖  孔建勋
作者单位:1. 云南大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一带一路”研究院;2. 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
基金项目: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基于东南亚社会调查的中国国家形象及影响因素研究”(20BSH092);;2021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类项目“非国家行为体的发展合作:对湄公河五国中资企业的实证研究”(2021Y055);
摘    要: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不断推进和国际发展格局的变化,促使发展合作的参与主体日益多元化。作为新兴发展援助国,中国的对外援助日益引起学界的关注。本文将中资企业发展合作的测量指标设置为“企业履行”和“员工认知”,利用“海外中资企业与东道国员工综合调查”(OCEES)中湄公河流域五国中资企业的相关数据,从“企业履行”和东道国“员工认知”两个维度出发,探索中资企业在湄公河流域国家发展合作的成效和影响因素。研究发现,湄公河流域五国中资企业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合作的同时,也积极推动了当地社会发展合作。进一步的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结果显示,企业规模和企业高管的学历层次是影响湄公河流域五国中资企业履行发展合作的主要因素,而东道国员工的岗位职级和入职年限则是影响其对所在企业发展合作状况认知的主要因素。因此,本文认为,在澜湄合作机制的背景下,中国增进澜湄合作需要突破以往从国家行为体出发的一元化发展合作思维模式,从中资企业主体视角出发,将承担项目转变为主动参与,充分考虑“企业履行”和“员工认知”两方面的影响因素,联动国家和国际组织,避免单一化的发展合作方式,为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多维度和多元化提供参考路...

关 键 词:发展合作  中资企业  非国家行为体  湄公河流域国家  澜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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