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诉权丧失案件的行政检察类案监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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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俞炜,张正炎.浅析诉权丧失案件的行政检察类案监督办理[J].中国检察官,2022(14):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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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炜 张正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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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2.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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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检察院办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注重审查涉案法律文书送达程序是否规范,经调查核实发现因送达程序存在问题导致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应当依法进行监督。同时对于法律文书专递送达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检察建议促进专项整改,推动深层次社会问题的诉源治理,有效减少内生、次生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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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检察 类案监督 有效送达 行业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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