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从业人员运输毒品犯罪问题检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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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佘志锋,林志友,庄丽容.快递从业人员运输毒品犯罪问题检视[J].中国检察官,2022(4):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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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佘志锋 林志友 庄丽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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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2. 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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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在办理通过寄递方式运输新型毒品案件时,应注意审查快递从业人员在收寄过程中是否存在收取高额运费等非常规操作,结合供述、证言等证据准确判定主观明知问题,从而准确定性。同时,要充分履行审前主导责任,从严惩处此类犯罪行为,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寄递安全问题,要积极推动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维护寄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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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快递从业人员 运输毒品 单位犯罪 主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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