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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符实型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研究
作者姓名:田向红  王志彬  姚梅娟
作者单位:1.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摘    要:当事人之间有非法债务或者真实纠纷但以名不符实的其他民事纠纷提起诉讼,可称之为名不符实型民事诉讼,此类诉讼是否构成民事虚假诉讼以及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容易产生分歧。虚假诉讼本质是法院审理了不是真实存在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因此,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其他纠纷,只要不存在当事人行使诉权所依据的民事法律关系,就属于民事虚假诉讼。本文根据诉的主体、内容方面的具体情况对名不符实的民事诉讼进行类型化分析,进而探讨何种类型构成虚假诉讼。名不符实型民事虚假诉讼隐蔽性强、监督难度大,应当抓住电子信息、资金往来等查证重点,强化技术勘验、司法审计等调查核实手段的运用,同时发挥检察一体化作用,协同推进相关民事刑事案件办理,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

关 键 词:虚假诉讼  民事诉讼监督  无中生有  名不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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