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和平、友好与合作条约》(柬埔寨/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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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79年2月18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柬埔寨人民共和国两国政府在金边签署了《和平、友好与合作条约》,有效期是25年。在越南军队的武力支持下,柬埔寨现任政府在上个月刚刚成立。该条约旨在使越南和柬埔寨的特殊关系合法化。这是河内政府从1976年起就一直向红色高棉(KHMER ROUGE)政权提出的要求,该政权后来已被越南推翻。该条约的前言宣称,“两国的独立、自由、和平与安全是密切相关的”。这项条约特别为越南军队的进驻柬埔寨提供了法律依据。在1978年12月越南军队以所谓“柬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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