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道德性——以存留养亲制度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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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冰晶,陈凯.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道德性——以存留养亲制度为例[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22(2):9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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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冰晶 陈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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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辽宁大学110036;2.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1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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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存留养亲制度自北魏成为定制以来,一直被唐、宋、元、明、清历代所沿用,它的伦理基础是根源于儒家的“孝”文化。在古代以宗法为核心的封建君主的统治,对孝是非常推崇的,因为家族是封建制度统治的根基。通过留养制度,缓和了国家刑罚权和封建礼法的矛盾,体现了礼法结合的法律特色,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伦理道德在社会构造和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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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存留养亲 礼刑关系 法律的道德性 德治与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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