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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法学观及其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作者姓名:孙全胜
作者单位:1.中国政法大学法治研究中心10220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改革开放40年中国伦理道德数据库建设研究”(18ZDA02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问题哲学理论前沿与理论创新研究”(18ZDA026)成果。
摘    要:马克思法学观是在批判地继承以往法学理论的基础上产生的,有着独特的研究对象和内涵,呈现着鲜明的阶级性和实践性,用实践的观点考察了法律的起源、本质和功能,认为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统治阶级集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现。马克思法学观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最重要的理论依据,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指导,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不断巩固党的领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促进法治理论的革新。

关 键 词:马克思  国家意志  法治建设  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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