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外资股超额配售选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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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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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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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超额配售选择权(over-allotmentoption)是发行公司在其股票发行时规配售情况向作出的超出其计划发行确定的股份数额的一种选择。参与外资股超额配售的法律服务是律师在外资股发行与上市中一项新业劳,值得在实践中探讨研究。(一)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法律根据1.《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称《特别规定》),是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贸股中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法律根据。《特别规定》第11条指明:”公司在发行计划确定的股份总数内发行境外上市外贸股,经国经院证券委员会批准,可以与包销商在包销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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